根据《秭归县2024年幼儿园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2009〕07号)文件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还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7:50前。
2.报到地点:秭归县人民政府大楼门前广场报到(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集中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红底登记照1张(须在照片背面签名),体检费35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备现金,多退少补,不含复检费)。
2.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须关机装袋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3.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秭归县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尽可能不要离开秭归。
4.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从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5.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
6.近视者请自备眼镜;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体检时衣着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女性考生建议不穿连衣裙、连裤袜。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附件:秭归县2024年幼儿园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www.hbzg.gov.cn/content-13-94823-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