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岗位为潘家湾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纪律观念强,绝对保守工作秘密;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建议男性;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形象良好,身高不低于1.70米,矫正视力4.8以上;
4.身心健康;
5.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网络偏激言论、无负面过激行为,个人征信良好;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政法办公室,咨询电话:0717-4735506。
3.报名需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人征信报告(持个人身份证在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免费打印)、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和《宜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1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且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
(二)资格审查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和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等候下一步通知。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及达标标准:男子1000米跑,达标标准按照宜都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达到基本体能要求人员即为合格,未达到基本体能要求或未完成人员,取消资格。
(四)面试
1.确定人员:所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根据体能成绩按1:2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则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以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
4.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优先聘用情形: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体检
1.确定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照体能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执行。
2.时间、地点:以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为准。
3.项目和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公示。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被招聘人员与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考生被聘用后,由宜都市公安局潘家湾派出所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薪资待遇
工资标准比照宜都市“以钱养事”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福利按用人单位同类型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中共潘家湾土家族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辅警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咨询方式: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政法办公室,咨询电话:0717-47355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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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