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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暨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3:07:21

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和《远安县2024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此次教师招聘报名已于10月29日17:30截止。经教育局初审同意,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共1名(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办理

  (一)时间:2024年11 月8日8:30-12:00、14:30-17:30。(二)地点:远安县教育局415室(东门路7号综治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17-3813591。

  (三)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资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需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退役证等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复审合格后办理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料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资料明细:

  1.《远安县2024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

  2.安置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本人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有关《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7.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

  三、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远安县鸣凤镇中心小学。

  (二)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已领取面试通知书人员。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内容为义务教育数学教材、教育教学相关知识。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答辩。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10分钟,分值60分;答辩5分钟,分值40分;先说课后答辩)。考生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设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面试程序

  1.进场。11月9日8:3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进场,按工作人员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然后到候考室签到,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9:00前未签到取消面试资格。

  2.学习《考生须知》。9:00,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学习《考生须知》。

  3.抽题。命题结束,考生抽取面试试题并签字确认。

  4.面试。考生备课40分钟后到面试室进行说课和答辩。

  5.听分。面试完成后,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候,按通知进场听取面试分数。考生对最后得分签名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四、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则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1月10日8:00,在教育局报到参与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面试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面试安排。

  (二)对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候考期间不得询问面试题目,不得随意进出,高声喧哗,去卫生间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迅速返回。自进入候考室至面试结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答题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安静等候听分,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逗留,不得随意打听与面试有关的情况。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面试期间,若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面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面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五)面试结束当天发布相关成绩和体检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电话畅通,以备及时联系。

  咨询电话:远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7-3813591

  联系人:黎老师 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3562

  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远安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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