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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7:54:5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拟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36名,共涉及6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5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视报名情况随时分批开展考核,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1.《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需本人承诺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用人单位需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格有效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报市卫健委备案。

  (四)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亲属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安排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免考试,由用人单位通过对应聘者采取业绩评价与自由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时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复审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职业素养和沟通表达能力等。经用人单位审议通过,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考察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63350-983157-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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