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名,涉及4个事业单位,5个岗位。
每个岗位的人才引进条件详见《2019年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及职数》(附件1)。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网站发布《2019年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人事科(宜昌市西陵后路11号506室)。
3.报名方式: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4602605@qq.com。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岗位所需工作年限截止2019年8月1日。
现场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核通过后交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人事科)、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7月6日至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可直接将《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贴一寸彩色登记照,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非在编证明原件扫描件(拍照无效)发送至指定邮箱。
5.资格审查及其他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网上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及时与报名人员联系,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相关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市城管委人事科(宜昌市西陵后路11号506室)进行资格复审。
6.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7月24日(8:30—12:00,14:00—17:30) 到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人事科(宜昌市西陵后路11号506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外地人员可在面试当天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根据有关要求另行制定,并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在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并按加试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地点由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察结束,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引进人员在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向市人社局备案后,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举报电话:0717-6858960;报名咨询电话:0717-6853553。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