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聘热爱公共福利事业与服务的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月寺镇农村福利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具有本县户籍,男性,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5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
3.孝老爱亲,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从事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以院为家,与院民同吃住,专心为供(代)养对象服务。
二、岗位职责
1、在县民政局、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福利院的全面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全院工作;
2、主动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3、安排部署全院各项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4、建章立制,负责全院的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严格财务制度,执行财经纪律;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
2、报名地点: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3、联系人:韩韶威,联系电话:15926992656。
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健康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1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在招聘小组中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面试题目由招聘小组制定。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组织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后的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按照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招聘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进行考察,采取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情况、职位匹配度等方面。
3、公示。考察结束后,由镇民政办按程序上报审定后,向社会予以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保障
招聘人员实行社会招聘、合同管理。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采取一年一聘,首次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工资以正式合同为准。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