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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昌市猇亭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0 15:12:54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14日—5月20日(有效工作日)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21日—6月23日(有效工作日)

  二、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效居住证)在猇亭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由猇亭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申请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在猇亭区进行现场确认。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纳入认定范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条件标准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为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我区指定医院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四、网报流程

  申请人在网报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要求注册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台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若所持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进行网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选择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选择“宜昌市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确认点。

  4.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正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请在“承诺人”处正楷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上传时要把整个个人承诺内容(包括个人承诺书标题、全部承诺内容、承诺人签名、承诺时间)都框选后再上传。

  所有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后,必须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项填报信息能正常显示,证件照和承诺书完整清晰,则表示网报成功。否则,重新登录网站后修改信息再检查,直至网报成功。

  五、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

  (一)现场确认地点: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综合服务窗口2(猇亭大道180号)

  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7-6516579;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17-6514513。

  (二)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以户口申报的

  提供户口本原件、以居住证申报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近期正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报同版照片,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

  3.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通过网报系统比对验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5.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网报系统比对验证的,无需提交)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个人承诺书》打印件。(与网报系统中的个人承诺书一致)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原件(附件3)一式2份。(仅高中、中职提供)。《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应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除个人承诺书签名外,不能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与网报相同)。

  9.《体检表》空表。(附件1或附件2),A4纸正反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填写个人信息,现场确认通过后,再持表到医院体检。

  所有材料用牛皮档案袋装好,粘贴《宜昌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附件5)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附件1或附件2,A4纸正反打印并粘贴网报同版照片,由现场确认点盖章后,再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此次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前将体检表交现场确认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

  七、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经公示无异议,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领取相关事宜届时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猇亭教育”微信公众号。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网报如遇技术问题,参见《申请人网报常见问

  题及处理办法》(附件4)。

  (四)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与他人保持规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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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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