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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2 18:02: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发〔2017〕48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组织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遴选涉及1个单位(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2个岗位,共遴选5人。具体遴选单位、岗位及职数见《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七)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岗位的具体遴选条件见《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发布《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2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编号,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515869019@qq.com。

  (1)《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需本人在报名承诺人”处签字);

  (2)工作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属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按遴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2)在实施笔试前,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于2021年6月3日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三)考试安排

  1.笔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适时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前5天,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发布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职数。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发布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岗位表》中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调动

  考核结束,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对拟调人员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报宜昌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对遴选考生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067779、6080707;举报电话:0717-6080715。

  附件1.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

2.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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