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精神,为做好兴山县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兴山县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加分人员资格审核事宜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
兴山县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注: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加分优惠办理的流程
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并填报《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见附件1),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三)符合加分人员资格审核的时间
符合条件的加分人员,请于202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兴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8室)进行加分人员资格审核。逾期未前往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的考生,将视作放弃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四)注意事项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时,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原件。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审核地点。其中,审核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于审核完毕后在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落实加分政策。
二、兴山县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事宜
现将兴山县参加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2021.5.9)人员的笔试成绩(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6日。
所有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为省统考笔试成绩再加五分,全体考生的最终笔试总成绩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咨询电话:0717-2580796。
2:兴山县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