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大学生扶贫村官招聘公告》的相关内容,为切实解决我县引人难的问题,发挥好我县大学生扶贫村官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扶贫村官中专项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见《2022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2022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7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并发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2022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至指定邮箱。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县人社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三)考试安排
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考核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素养80分,基层评价20分(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立即启动考核,在笔试前完成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统筹负责。考核情况及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相关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写作等。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答案、统一评卷。适时组织笔试,相关事宜以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笔试成绩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3.面试
(1)面试方式。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组成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考核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政策加分
在工作岗位满3年及以上的综合成绩加1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综合成绩加0.5分;受到县级其他表彰的加0.3分(其中县级部门表彰不加分)。政策加分情况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交至县人社局。
五、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综合成绩与政策加分的总和,最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特殊情况(最终成绩并列等),若遇最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笔试成绩和最终成绩均相同,则按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所有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考核结束,对拟聘人员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确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补。
(三)经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文件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报到上岗时间另行通知。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要求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暂时继续驻村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各单位不得借用,适时另行分配具体单位。
附件:1.2022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