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及《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远安县内2022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远安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计划招聘3人。
详见《远安县从2022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已进入县内(外)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办理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4日上午8:30至2022年9月14日下午18:00。地点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三楼319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远安县从2022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四)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准考证办理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六)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需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相应岗位核减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专项招聘人员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面试前10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可参加面试;面试前10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可参加面试:近10日内有出入境史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不能进场面试。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22992
附件:1.《远安县从2022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远安县从2022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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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