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解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依据新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决定在城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管)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岗位
拟招聘10名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管)员。其中西陵区、高新区共2人,伍家岗区、猇亭区各1人,点军区6人(含1名负责人),对城区涉农乡镇村全覆盖巡查监管。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二)对象
城区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居民,有涉农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条件
1、关注“三农”,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4.勤于学习,了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
(一)工作时间
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根据当地特色产业生产季节增加巡查指导,每月采取视频、书面或面谈等方式汇报,每季度集中办公并接受考核一次,汇总巡查信息,开展工作交流,由信息(协管)员负责人召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城区大队派员参加。工作期间交通自行解决。
(二)主体备案
根据现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情况,摸清城区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对象及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城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并实时更新。及时了解辖区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情况。
(三)协助监管
1、农业安全生产服务指导。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科学正确购买使用农资,规模以上生产主体服务覆盖面达100%。
2、加强农产品质量巡查。对辖区投入品经营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农产品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生产经营者应用农资管家和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完善生产记录,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是否存在私屠乱宰检查,使用农业执法APP实时上传监管信息,每次巡查覆盖面达100%。
3、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宣传覆盖面达100%。
4、发现上报涉农领域违法行为。农安信息(协管)员不具有执法权,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上报辖区执法大队。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辖区是否存在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引导生产主体主动回收处置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关注农村农资“忽悠团”、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三、招聘申报要求
(一)招聘方式
农安信息(协管)员由市农业农村局直聘直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择优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管)员候选人名单,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然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与农安信息(协管)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接收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2月10日前有意愿者登录宜昌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宜昌市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管)员申请表》,一式三份送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农安信息(协管)员人员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农安信息员证书,由市农业农村局签订聘用合同。
(三)政策保障
岗位补贴每人800元/月,按季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绩效补贴200元/月,根据季度考核情况分级分档按季发放。合同期不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和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候选人员中依次递补。
联系人:费仁雷,联系电话:18086225978。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