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要求,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1人。详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体招聘条件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并发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资格审查工作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考生。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面试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其他要求。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未达到80分,则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3)笔试前资格复审。笔试前,市委宣传部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在笔试实施前五天在三峡宜昌网发布。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考生。
(5)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三峡宜昌网公示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由市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6252526;监督电话:0717-6252432。
附件1: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