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负责办公内务、公文处理、政策宣传、政务服务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应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
2.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文字功底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文字、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类、小语种、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专业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不限性别,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言谈举止得体;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下载附件《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将报名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等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645503662@QQ.com,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二)线下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请报名考生确保线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审查通过,会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经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与湖北环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办理五险一金,年综合收入(税前)7万元。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汪 璇 咨询电话:6343395,18487117134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