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办文〔2022〕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经中共兴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岗位8个,其中:兴山县第一中学4个、兴山县职业教育中心4个(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已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专项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ngshan.gov.cn/)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8:30-12:0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大厅。
3、报名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如实填写《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4、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1份,于2023年5月31日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出具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持院校提供的有效证明(证明必须写明是否为全日制学历、专业,学院或学校加盖公章)先报名,聘用通知下达前其应向兴山县教育局提供正式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面试与签约
由兴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成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5月31日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场分类(学校及岗位)分别进行现场面试、现场考核、现场评议,符合要求者当即签约。
现场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由考官陈述答辩试题,考生现场答题,然后考官根据评分标准独立打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工作人员汇总考官评分,取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考生签字确认。
现场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上填写的相关信息,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形成考核意见。
现场评议:专家组结合考生面试答辩、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分学科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签约人选。
现场签约:签约人选确定后,由兴山县教育局、聘用单位及考生三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现场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不纳入体检、考察及递补范围。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可从参加该学科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以上。
(五)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及时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解聘)。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不诚信应聘,后期考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2580796
监督电话:0717-2583124
原始标题: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xxgk.xingshan.gov.cn/show.html?aid=15&id=59193&depid=27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