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8号)和《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报考秭归县农村中小学教师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鄂教人函〔2022〕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编办核准的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招录计划,按照各学段、各学科招录岗位计划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8:30至12:00;递补人员:6月7日下午14:00至16:00。
(二)地点:秭归县教育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31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秭归县202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近。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或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
5.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及相应学科所需普通话等级证书,并在录用之前提供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彩色小两寸照片2张。
8.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并按序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原则上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复审,但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
2.凡放弃资格复审,须提交放弃说明。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不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并按笔试成绩,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结束后,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时关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秭归县202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会通过以上途径发布。联系电话:0717-2884518。
附件:
1.秭归县202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原始标题:秭归县202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zg.gov.cn/content-13-92673-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