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办发〔2022〕4号),拟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分为两类,其中“专技广引”4名,“公考揽引”10名,报名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6.已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岗位规定报名条件的,需准备报名表、二代有效身份证、登记照、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报名“公考揽引”人员还须提供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招录笔试准考证扫描件。报名邮箱地址和报名时间见《兴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二批)报名表》,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邮件命名:姓名+引进形式+电话号码(例:张三+专技广引+13012341234)
(二)资格初审。中共兴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选并公示人选名单。审核结果原则上不以电话或短信等点对点形式进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聘信息”版块或“兴山组工”微信公众号。
(三)结构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分数排序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名单。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结果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
(四)体检考察。中共兴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已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在此期间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用人需求可按照成绩排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时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根据用人需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用人需求进行递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引进人才未按照协议履行约定服务期的,承担违约责任,须如数退还已发放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费用,并将该不诚信行为记入档案。
咨询电话:兴山县委人才办 0717-2583124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申请报名。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名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名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变更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2.《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3.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兴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兴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表;
原始标题:兴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xingshan.gov.cn/zfxxgk/show.html?aid=15&id=59322&depid=29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