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聘用通知书,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正时按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单列岗位政策中新进人员可聘用等级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它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3年宜昌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3年宜昌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