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及《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远安县内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2023年远安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计划招聘9人。
详见《远安县从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已进入县内(外)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办理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地点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三楼319室),联系人:陈明敏。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远安县从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人员要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准考证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六)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需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相应岗位核减情况将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本次专项招聘人员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事项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22992
监督电话:0717-3812341
附件:1.《远安县从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远安县从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原始标题:远安县从2023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anan.gov.cn/content-206-690529-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